
臺灣期貨交易所於 107 年 10 月 12 日公告調整
臺股期貨契約(TX)、小型臺指期貨契約(MTX)、電子期貨契約(TE)、臺灣 50 期貨契約(T5F)、非金電期貨契約(XIF)、櫃買期貨契約(GTF)、印度 50 期貨契約(I5F)、澳幣兌
美元期貨契約(XAF)、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(BRF)及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契約(RHO)風險保證金(A 值)、風險保證金最低值(B 值)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,
並自 107 年 10 月 15 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
請交易人在107/10/15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,注意部位保證金是否足夠,
以避免調整後保證金不足,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,將有盤後追繳
***若有盤後追繳,隔日中午12點時,風險係數需回到100%,
若風險係數未回到100%,本公司將執行代沖銷之程序***
詳細追繳流程 請點 →→→ 期貨保證金追繳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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